第十三條會計原則:會計壹般原則是會計核算的指導思想和衡量會計工作成敗的標準1、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壹般原則①。客觀性原則: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不強調合法性②。可比性原則:(掌握)要求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進行核算,企業之間指標壹致,橫向方面具有可比性③。壹致性原則:(。變更條件:a .法律法規要求;(4)相關性原則:要求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⑤.及時性原則:要求企業的會計核算及時進行,不允許提前或推遲;⑤.清晰性原則:會計和財務報告應當清晰明了,易於理解和使用;2.確認和計量的壹般原則;1.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應當承擔的已實現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到或支付,都作為當期的收入或費用;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或費用,即使是本期收到和支付的款項,也不應視為本期收入或費用。收付實現制是以現金的實際收付作為確認收入或費用的基礎。(行政單位、事業單位非經營性業務)2。配比原則: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權責發生制原則與配比有關,就是為配比準備條件,使配比結果正確。(3)歷史成本原則:要求所有資產在取得時都應按照實際成本計量,資產賬面余額不得自行調整。資產發生減值的,可按規定提取相應的減值準備。4.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劃分原則:凡是只在本年受益的,都視為收益性支出;受益幾年的視為資本性支出。3.校正的壹般原則。1.謹慎性原則:不要高估資產或收入,低估負債或費用。可以制定八項規定,但不能設置秘密規定!(2)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中應區分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重要的會計事項應當單獨核算和反映;不重要的會計事項可以適當簡化。3.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不能只按照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比如:融資租賃進入固定資產、售後回購、關聯方關系判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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