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項目清算土地增值稅時,房地產轉讓相關的稅費如何抵扣?
壹、稅法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改革後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幹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70號)第三條,關於房地產轉讓相關的稅收扣除問題:
這個文件對教育費附加的規定不是很明確,而且在實際清算過程中,各個稅務局的口徑也不盡相同。有些稅務機關允許扣除地方教育費附加,有些則不允許。因為政策不明確,導致執行出現偏差。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不久前發布的《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幹問題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只是征求意見稿,但已經說明了這個問題。
得到
非常清楚。對本土教育的眷戀終於清晰了,熱淚盈眶。偷偷摸摸之後就不擔心了。讓我們期待6月份的正式實施。
征求意見稿第五條:
第二,財務會計
企業是
預售
現階段,土地增值稅需要按照現行要求進行預繳:
(1)預付款階段:
借: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實際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3)銷售收入繳納土地增值稅時:
借:預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應付土地增值稅
(4)實際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