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高級經濟師職稱?
凡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價的,必須通過全國統壹組織的高級經濟師資格業務考試。通過高級經濟專業全國統壹資格考試的,發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資格證書自考試合格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有效期為五年。
職稱評定流程如下:
1.個人申報和提交材料
考核通知公布後,要求考生申報。壹般要求考生網上申報,考生登錄各地考核系統填寫並上傳申報信息和材料。
2.由組織推薦(並非所有地區,以當地通知為準)
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的學歷、資歷、服務年限等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經公示(壹般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按職稱管理權限逐級推薦。
3.向委員會提交的文件
部分地區需要考生提交紙質評價材料,考生應按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材料。
4.資格審查
考生提交評價材料後,評價部門會對參加人員的材料和資格進行審核,部分地區還會在官網進行公示。
5.評委會將召開評審會/組織面試答辯。
評委會將通過召開評審會、組織面試和答辯等方式對參賽人員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註意:並非所有地區都需要回復。考生可及時關註各參賽地區人社局、工信局的通知。
6.審核由人事部門進行公示。
評審結束後,各地將公布通過評審的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公示期壹般為5-10天。
7.公布獲得高級經濟師資格的人員名單。
公示結束後,無異議者,授予高級經濟師資格。取得資格後,候選人可被單位聘為高級經濟師。
更多中級經濟師考試問題請訪問來源頁面:/jjs/1347 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