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也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我國十分重視會計基礎工作,相應制定了壹系列規章、制度,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同時,通過加強在職會計人員培訓等措施,不斷提高廣大會計人員的基本業務技能,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的改善和提高。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許多單位認識到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把會計基礎工作與改善經營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結合起來,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使會計工作逐步規範,水平穩步提高,也使會計工作在單位經營管理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會計基礎工作中也存在壹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壹些單位因為內部管理松弛而削弱了會計基礎工作,帳目混亂,財產不實,數據失真;壹些單位會計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造成記帳隨意,手續不清,差錯嚴重,會計資料散失;壹些單位為了掩蓋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任意偽造、變造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有些會計人員違反會計職業道德,不認真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參與違法違紀活動,甚至為違法違紀活動出謀劃策;等等。這些問題,不僅削弱了會計基礎工作,影響了會計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和會計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也在壹定程度上千擾了社會經濟秩序,對各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整個市場經濟的運行產生了極為嚴重的消極影響。存在上述問題,有的是單位不重視會計基礎工作造成的,有的是會計人員素質不高造成的,有的是單位有意違紀造成的,同時,也存在管理乏力、督促檢查不夠以及制度建設不規範、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必須針對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切實采取措施,加強會計基礎工作。
1984年4月,財政部發布了《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對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使用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管理會計檔案、辦理會計交接等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這是壹個全面規範各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規章,對強化會計基礎工作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管理和會計工作的發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壹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會計基礎工作中的壹些新情況、新問題也需要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予以規範。因此,在總結《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及其他會計基礎工作規章、制度實施情況的基礎上,制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對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建設等問題作出了全面規範,壹方面為各基層單位和廣大會計人員開展會計基礎工作提出要求和示範,使加強和改進會計基礎有明確的目標和具體努力方向,以此推動各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逐步規範化、科學化、現代化;另壹方面,為各級管理部門管理會計基礎工作、檢查會計基礎工作情況提供政策依據和考核標準,督促各單位不斷改進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