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發生的60%;
2.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
確定兩者中的較低者。舉例:如果2008年業務招待費是60萬,銷售收入是6000萬,那麽6000 * 0.6 = 36萬,6000 * 0.005 = 30萬,那麽可以扣除30萬。銷售(營業)收入包括正常銷售和視同銷售。但是如果妳的銷售收入是8000萬,那麽8000 * 0.005 = 40萬,那麽妳可以扣除36萬。反正確定了兩者中較低者的原則。
只要合理,旅行費用沒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