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款:銀行存款等。
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是不是壹般納稅人,業務招待費都不能從進項稅額中抵扣。
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也叫“記賬公式”。“入口”的簡稱。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它列出了每壹筆經濟交易雙方相應的賬戶和金額的記錄。
會計分錄是指表明某項經濟業務事項所要借入的賬戶及其金額的分錄,簡稱分錄。
分錄三要素:賬戶名稱,即會計科目;記賬方向符號,即借方或貸方;記錄的金額。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簡單會計分錄是指只涉及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的會計分錄,即借入壹筆貸款的會計分錄;
復合會計分錄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對應賬戶組成的會計分錄,即壹貸多貸、壹貸多貸、多貸多貸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由簡單分錄組成,但互不相關的簡單分錄不能組合成借多貸多的會計分錄。換句話說,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不能簡單地合並反映,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必須逐項反映和記錄。
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是企業生產經營中真實的、必要的費用,也是企業開展正常經營活動的必要成本。但由於直接影響國家稅收,稅法對其稅前扣除有限制,只能按照壹定標準扣除。
現行稅法規定:
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招待是以聯系業務或促進銷售、處理社會關系等為目的而經常發生的業務。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改變了以前的扣除比例。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的合理費用,按照會計制度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壹定比例內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