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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準則相對於舊的有那些變化

新會計準則相對於舊準則重要變化有以下幾點:

壹.會計要素的計量。新的會計體系將按照現行國際慣例把“公允價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國會計體系,公允價值的應用,計量成為此次準則修改中的壹大亮點。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是指以市場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資產和負債的主要計量屬性的會計模式。新會計準則對計量屬性做出了重大調整,不再強調歷史成本為基礎計量屬性,全面引入公允價值、現值等計量屬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相對國際會計準則來說,主要的區別就在於公允價值的使用程度上,新準則在公允價值的使用上相對國際準則強調公允價值作為基準計量基礎而言,仍然有壹定的保留。

二.存貨的記賬方法。新存貨準則下,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貨準則中的“後進先出”法,壹律使用“先進先出”法記賬。

三.資產減值準備。資產減值計提是此次修訂的重點。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可收回金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大於該資產可收回金額部分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國際會計準則中,允許資產減值的轉回,但是我國的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是不可以轉回的。

四.債務重組。新債務重組準則改變了“壹刀切”的規定,將原先因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被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改為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於實物抵債業務,引進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考慮換出、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要求上市公司在債務重組交易中考慮重組債務的公允價值,並要求在利潤表中確認相關損益。這些規定將使得上市公司的資產和交易得到更為公允地反映,壹些上市公司通過以低價資產換入高價資產,從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將不再可行。

 五.合並報表。與《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相比,新的合並財務報表準則所依據的基本合並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並報表範圍的確定更關註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範圍,而不壹定考慮股權比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範圍。

六.投資性房產。會計報表中須單列“投資性房產”項目,處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如有活躍市場,能確定公允價值並能可靠計量,也可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這種模式下不計提折舊或減值準備,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值之間的差異計入當期損益。

  七.證券投資。新準則要求,交易性證券投資期末應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