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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如何加強和改進會計集中核算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財政分配、單位包幹、分散核算的制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這種制度的弊端逐步凸顯。為了加強財政資金收支的管理和監督,規範財務管理和會計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了構築公***財政框架、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公開、高效、廉潔、務實的財政管理運行機制,全面開展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已勢在必行。

壹、會計集中核算的重要意義會計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會計中心,在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會計機構和會計崗位,以會計核算中心為單位集中辦理會計核算工作和實行會計監督,是會計委派制改革中融會計核算、監督、服務於壹體的壹種形式。從壹些地區和單位進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的試行情況來看,效果比較明顯:壹是從源頭上控制了預算內資金亂支濫用、預算外收入體外循環和“小金庫”等。

二是減少了部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浪費國家資金問題的發生,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強化了財政監督,促進了廉政建設。通過實行統壹的綜合財政預算和獎金福利標準,平衡了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嚴格了各項支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