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交易金融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投資成本沖減處理。收回時,已收金額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尚未收到並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和利息,作為投資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