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註冊時需要輸入的信息。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政治面貌、身份證號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等。;簡歷信息:包括學習工作經歷、獎懲情況、技能特長、既往病史等。
3.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承諾報名所填內容真實有效,遵守考試紀律,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應按照報名系統的提示要求真實完整地錄入信息,確保準確性,並按要求上傳相應信息。
(3)每個報考人員限報壹個縣(市、區)的壹個招聘崗位,多報無效。
具體措施如下:
安徽省2016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招聘公告
為做好2016年我省“特崗計劃”實施工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2016年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招聘辦法的通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壹)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公正。
(二)堅持考試選拔。
(三)堅持統壹組織、分級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6年國家在我省下達的“特崗計劃”招聘計劃為3800人,其中初中特崗教師594人,小學特崗教師3206人。特崗教師的實施範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分別位於亳州市譙城區、渦陽縣、蒙城縣、利辛縣、埇橋區、泗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蚌埠市懷遠縣、阜陽市潁州區(含阜陽開發區)、潁泉區、太和縣等。石臺縣市、池州市、潛山縣、太湖縣、嶽西縣、望江縣、宿松縣等30個國家級連片特殊困難大別山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
第三,招聘對象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含已達到教師資格條件並參加2016春季教師資格認證且能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
2.本科或高等師範專科畢業。
3.不超過30周歲(1985年6月以後出生)。
四、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熱愛教育事業。
2 .專業基礎理論紮實,綜合素質高,學習成績(或工作業績)優秀。
3.品行良好,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期間(失業)表現良好,無違紀行為。
4.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壹)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2)正在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被政府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違反考試紀律,處於暫停期的人員;
(五)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或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程序和方法
(1)宣傳動員
省有關部門、各市、縣(市、區)人社部門和有關高校通過會議、文件、媒體、網絡等形式動員和發布信息,廣泛宣傳實施“特崗計劃”的重要意義和招聘對象、條件、方式及相關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報名參加“特崗計劃”教師招聘。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下同),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2日8:00至6月16日6:08:00,逾期不再受理。
2.註冊時需要輸入的信息。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政治面貌、身份證號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等。;簡歷信息:包括學習工作經歷、獎懲情況、技能特長、既往病史等。
3.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承諾報名所填內容真實有效,遵守考試紀律,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應按照報名系統的提示要求真實完整地錄入信息,確保準確性,並按要求上傳相應信息。
(3)每個報考人員限報壹個縣(市、區)的壹個招聘崗位,多報無效。
(三)網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的同時,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招聘條件逐壹進行資格審查,6月17: 30前結束。報考人員請於6月17: 30前登錄“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查看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不得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可在6月17: 30前改報。
2.各縣(市、區)資格審查結束後,同壹崗位招聘人數在4人及以下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應不低於3:1(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崗位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應不低於2:1);同壹職位招聘人數達到5人(含5人)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2:1。規定考試比例不足的,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相應減少或取消計劃。
3.因報名人數不足而取消所報崗位的崗位計劃於6月22日前在安徽教育網公布。已報考崗位並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於6月23日8: 00-12: 00進行崗位變更,逾期不予受理。對轉崗的報考人員,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在6月23日16:00前完成資格審查。
4.各涉港縣(市、區)資格審查結束後,各涉港市教育局應及時登錄教育部“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導出本市特崗計劃報名信息,並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導下與各涉港縣(市、區)核對,根據報名情況安排筆試考場,將信息導入“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
5.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於6月29日8:00至7月60日1直接從“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6.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註意事項和考場規則,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