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成本會計:
1.合同履行成本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合同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準則的範圍,應按這些準則確認為資產。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計入合同履行成本核算。
2.合同履約成本可以根據合同進行明細核算,包括“服務成本”和“工程建設”。
合同履約成本和主營業務成本有什麽區別?
1、“合同履行成本”用於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合同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準則的範圍,應根據這些準則確認為資產。企業履行合同所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按合同可分為“服務成本”和“工程施工”。
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履約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合同履行成本攤銷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進行相應處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
2.“主營業務成本”核算企業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期末,企業應根據本期銷售各種商品和提供各種勞務的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合同履約成本”等科目。
綜上所述,可以理解為合同履約成本是壹個過渡科目,最終會轉入主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