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商品時,確認收入: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其中,當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具體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結轉成本和利潤: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商業企業對銷售業務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確認相關收入,結轉相應成本。確認收入應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銷售業務涉及的增值稅應通過“應交稅金”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