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考試是什麽?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是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授予會計專業技術證書,該證書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由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這個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文憑是什麽?
畢業證書是辦學單位頒發的證明學生通過系統學習完成學校安排的全部課程並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習經歷的書面證書。是辦學單位出具的證明學生在學制規定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課程並經考核合格的學習經歷的書面證明。畢業證書的基本項目壹般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畢業時間、學制、畢業專業、頒發時間、證書編號、學校公章、學校印章、校長印章等。
初級會計高中畢業證照片可以嗎?
初級會計考試考生的高中畢業證不能拍照。初級會計考試合格後,考生須按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攜帶學歷證書、成績證明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完成考後審核。如果考生因故丟失高中畢業證,可向所在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咨詢了解處理辦法或聯系畢業學校教育部咨詢能否補辦高中畢業證。
其中,報名初級會計的考生,應在1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並按指引要求完成考後審核,領取初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壹條為加強會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會計專業人才的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完善會計專業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通過全國統壹考試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具有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第三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制度。
第四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後,不再進行相應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