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或出借人可能是支出,也可能是收入。
2.對於資產,借記增加,貸記減少;對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貸方增加,借方減少。
在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原則的情況下,除月末損益外,基本沒有其他借記收入、貸記費用的業務會計分錄。壹般來說,規定賬戶左邊是“借方”,右邊是“貸方”。在賬戶的借方記錄經濟業務,可以稱為“借記賬戶”;如果壹筆經濟交易記錄在壹個賬戶的貸方,就可以稱之為“貸記壹個賬戶”。在會計實務中,“借”意味著資產的增加,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貸款”是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和資產的減少。具體來說,資產的增加應記入資產相關科目的借方,資產的減少應記入資產相關科目的貸方。“借”和“貸”是記賬符號。
要添加:
借方記賬法:是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記錄經濟業務的復式記賬法。借貸記賬法是壹種復式記賬法,通常也稱為借貸復式記賬法。它是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理論基礎,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以“借必有貸,貸必對等”為記賬規則的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以“借”和“貸”兩個字作為記賬符號,它們不是“純粹”或“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記賬符號。
會計科目在結構上分為五類:
1,資產。指企業擁有的所有有價值的資源,可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三類。
2.負債。指企業的負債,可分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和其他負債。流動負債是指壹年以內的負債,長期負債是指壹年以上的負債,其他負債是指為非財務目的而發生的負債,如收到的存款、收款和各種損失準備等。
3.資本。又稱股東權益,是企業中屬於股東的部分,所以等於資產和負債的差額。資本可以分為權益和盈余。股權是股東投入的部分,盈余是企業賺取的部分。
4.收入。指企業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收入,可分為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兩大類。營業收入是企業預定業務範圍內的收入,營業外收入是指預定業務範圍以外的收入,如非金融行業的利息收入。
5.費用。指因收入而發生的費用,分為直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營業外支出四類。
在會計實務中,“借”意味著資產的增加,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貸款”是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和資產的減少。具體來說,資產的增加應記入資產相關科目的借方,資產的減少應記入資產相關科目的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