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確定再投資退稅額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可報銷的再投資金額=再投資金額/(1-實際使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地方所得稅稅率)*實際使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退稅率。
會計處理:實際收到退還的所得稅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所得稅
參考資料:
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輔導教材——《會計與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