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受理部門是黃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該過程如下:
1.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黃浦區教育網發布招聘信息。組織用人單位參加長三角教師招聘、華師大、上海師範大學畢業生招聘、網上招聘會。
2、招聘單位審查和試教。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面試、試教,初步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3.組織綜合能力測試和身心健康檢查。組織擬招聘人員參加綜合體檢、身體健康體檢(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和心理素質測試。
4.組織專家組面試。成立專家組,從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並根據測試結果進行綜合評價,提出錄用建議。
5.確定要聘用的人員。基層單位根據錄用建議、身心健康檢查結果和學校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擇優錄用。
6.公示擬聘用人員。通過考試並與招聘單位達成就業意向的考生名單將在黃浦區教育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區教育局審核,再報區人社局審批。
7.辦理錄用手續。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