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負債屬於負債科目。
租賃負債是新租賃準則下的產物,即承租人在租入資產確認使用權的同時確認租賃負債,不管是經營租還是融資租賃均要在資產負債表列示,其等於按照租賃期開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現值。
是指企業為籌集租賃資產而發生的各項應付和暫收款項。如企業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及暫收其他單位款項、應付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等。租賃負債應當按照租賃期開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現值進行初始計量。租賃負債通常分別在非流動負債和壹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列示。
租賃負債的會計處理:
1、租賃合同的識別:企業需要找到所有的租賃合同,並認定哪些是租賃負債。
2、租賃負債的計量:將租賃負債的價值,即租金、當期支付以及未來租金的預測等計算出來,確定租賃負債的金額。
3、資產的識別:企業需要確定租賃物的資產價值,作為租賃物的使用權資產。
4、租賃物和資產的計量:將租賃物和資產的金額都計入會計報表中,並根據折舊年限進行計提折舊。
5、披露:企業需要將租賃負債、租賃物和資產等信息必須在財務報表中進行披露,保證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