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誌,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正是基於上述原因,公章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公章的使用也應謹慎,應在對使用對象經過全面審查並經有權人員審批後使用。
法人章在規定的有限用途內使用,如稅務申報.開支票等財務專用章的用途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等。
發票專用章,顧名思義,乃單位用於開具發票時使用。 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財務專用章是指公章和法人章,這個大多在銀行業務中使用,還有就是簽定合同的時候要蓋公章,或者需要公司證明的文件也要蓋公章.同時,財務專用章是開收據現金轉賬支票等使用的, 財務專用章不需要稅號但是需要公司的全稱。
①事業單位聘用中級職稱經濟師
在事業單位,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有嚴格的規定。首先妳要有資格才能應聘。該資格得到該股學術委員會的承認。不是任何通過中級專業考試的人,比如會計師,經濟師。那個資格,比如助理研究員,妳得先過這個考核,包括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學術委員會通過了,妳合格了。如果單位有職位,那麽妳可以被錄用。
但不排除有些單位在管理和執行上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