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壹: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給員工交納保險,分為基本社保和商業保險。基本社保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設設置社保明細科目歸集公司負擔和員工負擔的計提、代扣和繳納核算處理;商業保險按職工福利在應付職工薪酬下的員工福利明細科目歸集核算。
方式二:
如果是全額為員工買的商業意外險可以計入福利費,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制造費用(具體看員工在什麽部門),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為公司財產買的保險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銀行存款。
另外如果是出差的交通意外保險,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差旅費,
貸:銀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