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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格調轉戶籍證明

『壹』 會計證調轉用戶籍證明可以嗎

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流程:

1、到目前所在的工作單位或學校開證明,證明因工內作需要變更會計從業容資格證註冊地。

2、帶單位證明到會計從業資格證註冊地所在財政局辦理會計證轉出手續。讓工作人員把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註冊地調轉至新註冊地所在財政局。

3、工作人員通過網上更改註冊地,並開據會計從業資格證轉出證明。

4搜索、帶會計證轉出證明、本人會計證、身份證、兩張壹寸照片在新的註冊地所在財政局辦理會計證轉入手續。

5、在七個工作日後可以去財政局領取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蓋當地財政局公章,發證時間為新會計從業資格證的發證時間。

『貳』 安徽向南京跨省調轉會計證,戶籍證明可以嘛當年繼續教育壹定要完成嘛

不知道妳的戶籍證明是哪邊的,如果是南京的,可以轉,如果不是南京的,除了戶籍證明外還需要有南京的單位為妳提供工作證明,這樣才可以轉。如果之前的繼續教育都完成的話,當年的繼續教育可以到轉入地進行

『三』 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辦理調出手續時需要什麽證件

持證人員在各抄省級會計襲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範圍之間發生變化的,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應當持下列材料: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調入地的工作證明(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其中跨省轉入本市的工作證明,應當載明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全稱、單位地址、單位電話、單位郵編、企業稅務登記證號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單位經濟類型及“該同誌屬本單位員工,從事……工作。特此證明。”字句,加蓋單位公章)及工作單位企業稅務登記證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有效戶籍證明或居住地證明復印件(因戶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發生變化)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

『肆』 會計調轉須提供的戶籍證明是戶口本嗎

在A地考的

會計證

,B地上班:

1、在B地開工作證明;

2、拿工作證明到A地財局填寫調轉申請表,A地財局審核沒有問題給妳蓋章;

3、帶蓋章的調轉申請表去B地財局註冊就完成了調轉手續。

『伍』 會計證調轉須提供的戶籍證明是戶口本嗎

提供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陸』 簽會計從業,開公司證明和戶籍證明有什麽區別

公司來證明源和戶籍證明區別:

公司證明是工作單位證明,該公司章;

戶籍證明是所在地區公安部門蓋章的證明。

註:在本省內領取從業資格證的時候,壹般只需要身份證、畢業證、學生證以及復印件,不需要開戶籍原件證明。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考試,壹般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考試及報考時間全國各省有差異。該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各地自行編制教材及安排考試時間的政策,考試大多涉及《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與實務》(或為《會計實務》與《會計基礎知識》)、《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通過後可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柒』 會計證轉出時出具的戶籍證明,轉入到戶籍所在地的財政局

單位所在地財政局審批,妳可以咨詢當地會計人員

『捌』 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材料:

(壹)持證人員在各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範圍之間發生變化的,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應當持下列材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4.調入地的工作證明(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其中跨省轉入本市的工作證明,應當載明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全稱、單位地址、單位電話、單位郵編、企業稅務登記證號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單位經濟類型及“該同誌屬本單位員工,從事……工作。特此證明。”字句,加蓋單位公章)及工作單位企業稅務登記證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有效戶籍證明或居住地證明復印件(因戶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發生變化)

(二)持證人員在本市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管轄範圍之間發生變化的,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應當持下列材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調入地工作證明(工作證明應當載明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全稱、單位地址、單位電話、單位郵編、企業稅務登記證號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單位經濟類型及“該同誌屬本單位員工,從事……工作。特此證明。”字句,加蓋單位公章)及工作單位企業稅務登記證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因本市工作單位發生變化)。

4.本市有效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復印件(因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發生變化)

(三)申請人通過委托代理人辦理調轉的,還需持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上述材料復印件應統壹使用A4紙張,要求申請人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壹致”並簽字確認或加蓋工作單位公章,並在辦理調轉時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辦事指南

辦理依據1.《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

3.《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滬財會201325號)

申請條件(壹)持證人員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各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範圍之間發生變化的。

(二)持證人員在本市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管轄範圍之間發生變化的。

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申請材料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指定的受理場所辦理。

2.受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受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

3.審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予以審查。

4.調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轉出或轉入會計人員。

辦理期限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不收費

受理機構本市各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即上海市財政局、各區縣財政局。

『玖』 上海市會計證調轉需要什麽資料

先從上海財政部辦理調出,再辦理調入地區手續即可,下面以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到江蘇為例,詳細介紹調轉需要資料:

第壹步,在上海財政部辦理跨省調出: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第二步,在江蘇省財政部門辦理跨省調入: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5.調入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 調入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 委托代理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註:以上材料未加說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及表格統壹使用A4紙。)

『拾』 辦理會計證調入調出需要什麽資料

辦理會計證調轉所需資料分兩種情況:

1.省內調轉不需要辦理調出,只需持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到調入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轉登記即可;

2.跨省調轉的,要先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再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在調入地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