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托方:單位是來料加工企業,原材料全部由下訂單的客戶提供,只收取加工費,賬務處理?如下。
受托方取得的加工費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受托人的會計核算壹般是:
1.收到委托加工材料時,按合同價格登記備查簿(或不記錄實際金額),借記“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註明材料數量),收到時作相應的附註。
2、對於加工過程中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借: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工資
生產費用
3.當加工完成並按合同規定發送給委托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3)在備查簿中核銷委托加工材料,貸記“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註明材料數量)。
如何處理加工企業的會計賬目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如何辦理代加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是否應將他人提供的資料記入備查簿。
會計分錄如下:
1,采購材料: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2.收取加工費和預付原材料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原材料
2.別人提供的材料需要核算嗎?不需要入賬(材料是別人采購加工的,只收加工費,不屬於自己公司的費用當然不入賬)。
1.本公司采購物資的入賬: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裝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購買時已付款)應付賬款(未付款)。
2.收取加工費和預付原材料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原材料
如何處理加工合同的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