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該名中國男人在企業專職會計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代帳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納稅。
二、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的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第壹項所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壹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
按上述規定,該個人應該自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