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攤銷法未能在壹年內攤銷這壹期限。
如果要在壹年內攤銷,這就是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是在回收周轉材料時攤銷壹半價值,在報廢時攤銷另壹半價值。在這種方法下,為了計算在用周轉材料和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周轉材料總帳科目應分為“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和“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攤銷法會計處理
領用時:按其賬面價格,借記“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在用)”,貸記“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在庫)”。
並按賬面價值的壹半攤銷,借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其他業務費用、工程建造”等科目,貸記“流動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報廢時:攤銷另壹半的賬面價值,借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其他業務費用、工程建設”,貸記“流動材料——攤銷”。
並沖銷已計提的所有在用周轉材料的攤銷額,借記“周轉材料——攤銷”,貸記“周轉材料——在用”
當報廢有殘值時,報廢周轉材料的價值應沖減相關的資本成本或當期損益,借記“原材料、銀行存款”,貸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其他業務費用和工程建設”。
分期攤銷是指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按照預計使用時間將平均值攤銷到費用中的攤銷方法。這種攤銷方法成本負擔相對均衡,適用於單位價值高、使用壽命長的物品。采用這種方法,在會計核算中,將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全部轉入“待攤費用”科目,再由“待攤費用”分階段轉入“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科目。
攤銷法的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各期攤銷銷售額=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的百分比)/預計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