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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怎麽寫會計分錄?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無法加工產品時,會將材料委托其他企業進行加工,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時壹般會涉及到委托加工物資科目,相關的會計分錄怎麽寫?

委托加工的會計分錄

1、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庫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2、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3、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規定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準予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不需要,但是在產品收回後,銷售時按銷售收入繳納增值稅。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對於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銷售時,無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可作為委托加工產品,而應按照銷售自制產品繳納增值稅。

什麽是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應當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