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系:學校食堂由夥食委員會(由理事會、學校行政人員、食堂會計組成)管理,夥委會負責食堂經營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決議,審核食堂帳務,學校總務處直接管理食堂事務,落實夥委會決議,保障食堂正常運轉,向夥委會負責。
食堂設事務長壹名,全面負責食堂事務,並兼采買;設炊事班長壹名,負責食堂具體事務安排,員工分工協調,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設保管兼衛生組長壹名,負責實物收發及食堂衛生打掃。食堂帳務獨立, 另設會計、出納。財務管理制度,食堂事務長可向學校會計室領取備用金3000元,後勤出納領取備用金8000元,用於食堂日常開支。
食堂購買的各類物品憑票報帳,票據上需有采買(經手人)簽字,證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長)簽字,交學校總務處審批,方可報帳。大米、面粉、油、幹貨等儲備物資由學校定點采購,與供方建立長期供貨合同,貨主憑有事務長、炊事班長、總務處簽字的發票到會計室結帳,每月結算壹次,時間定在每月28日下午。蔬菜類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發票,在第二天報銷。由事務長憑手續齊全的票據到後勤出納處報前壹天的帳務。食堂帳務獨立,每月結算壹次,由後勤出納報表,報表壹式四份。(總務處、夥委會、事務長、財會室各壹份)夥委會每月對食堂帳務進行壹次審計。非正常上學時間在校就餐的學生,由生活總輔導將情況匯總到後勤出納和各班主任(壹式二份),費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後勤出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