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會計分錄
1、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初始投資成本
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價值;初始投資成本
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應當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
2、根據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經調整)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虧損作相反分錄)
3、根據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超額虧損:
(1)以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存在其他實質上構成凈投資的長期權益(壹般指長期應收款)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應收款
(3)若有承擔額外損失的義務:
借:投資收益
貸:預計負債
(4)剩余未確認損失備查登記。
註:確認了有關的投資損失後,被投資單位以後期間實現盈利的,應按與確認損失時相反順序恢復。
5、根據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或相反分錄)
6、根據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及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相反分錄)
7、計提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8、處置長期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可能在借方)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可能在借方)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
借:其他綜合收益(可轉損益部分)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或相反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用於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用於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占股在50%以上)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在權益法核算下,只要被投資企業年終有了利潤,宣告分派股利,都按照享有的份額按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然若和聯營、合營企業有內部交易,則需要抵消。
在成本法核算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壹般不會調整。(除增加或減少投資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