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機構分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營利性醫療機構”。這是醫療機構在辦理執業登記時,書面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明其性質,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進行設置審批和登記註冊,並由接受登記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
(2)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來說,也並非是去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可以免稅。根據財稅〔2000〕第4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壹條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但對其不按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以及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等均應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取得的非醫療服務企業所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機關批準科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的,應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
(3)根據財稅〔2000〕第4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但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下列優惠;對其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3年免稅期滿後恢復征稅。所以,對妳的營利性醫療機構來說,取得執業登記造已超過3年,故應按規定繳納各項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