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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怎麽做會計分錄?

在我們日常會計工作中,經常接觸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具的壹種延期支付票據,企業用銀行承兌匯票付款的,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用銀行承兌匯票付款如何編制分錄?

1、辦理承兌(以保證金形式開具)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以承兌支付貨款或預付貨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XX公司

貸:應付票據

3、票據到期,保證金轉回,同時結算還有保證金利息,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方負值)

4、支付到期票據,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5、收到貨款入庫並收到對方單位開具發票,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

貸:預付賬款——XX公司

承兌是壹種附屬票據行為,指的是執票人在匯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該匯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記載。它以出票行為的成立為前提,承兌行為必須在有效的匯票上進行才能生效。承兌時必須是執票人實際出示票據,稱為提示。匯票屬於見票即付的,不需要提示承兌。對於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經提前承兌。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抵付貨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1、收到貨款: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2、如果是以前欠的貨款: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3、承兌匯票到期後: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