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補貼對象:具有本區戶籍,持有本區第二代《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壹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殘疾人(照護時間在6個月以上)。
審核流程:個人申請、鄉鎮辦排查——鄉鎮辦審核——區殘聯審核——區民政局審定——兌現。
補助標準:壹級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70元,二級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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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殘疾學前兒童補助
補助對象:具有本區戶籍,持有本區第二代《殘疾人證》,在本區有學前教育資質的學前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的家庭困難學前兒童。審核流程:困難學前兒童家庭向就讀學前教育機構申請——學前教育機構向鄉鎮辦申請——鄉鎮辦審核——區殘聯審核——上報市殘聯——上報省殘聯——下撥補助資金。
補助標準:每學年補助3000元(資金補助到殘疾學前兒童就讀的幼兒園,幼兒園減免殘疾學前兒童的學費)。
三、殘疾大學生補助
補助對象:具有本區戶籍,持有本區第二代《殘疾人證》,參加當年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並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或參加單招單考並被特殊教育高等院校錄取的殘疾大學新生(含本科生、專科生)。
審核流程:本人或監護人申請——鄉鎮辦審核——區殘聯審核——上報市殘聯——上報省殘聯——下撥補助資金到市級財政——下撥補助資金到區財政——撥付到殘疾大學生。
四、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壹)救助對象和條件
康復救助對象。康復救助對象為西秀區戶籍(或在西秀區領取居住證)經濟困難家庭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在優先滿足以上人群的基礎之上,經康復機構評估具有較好康復效果的殘疾兒童救助對象年齡可延長至14歲。
(二)救助內容
1、視力殘疾兒童:眼科手術(包括白內障、青光眼、斜視眼、眼瞼疾病、角膜疾病、結膜腫瘤疾病等)、低視力視功能訓練、低視力助視器驗配。
2、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助聽器適配、聽覺言語康復訓練。
3、言語殘疾兒童:發聲功能和嗓音、言語康復訓練及輔助器具適配。
4、 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包括術後調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復訓練(包括術後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後的康復治療、運動功能、轉移功能、認知能力、言語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會參與能力等)及輔助器具適配。
5、智力殘疾兒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6、孤獨癥兒童:認知、情緒及行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三)救助標準
1、手術類:手術費補助每人不低於15000元(實施人工耳蝸手術的含植入手術、術後開機及4次調機費)。手術費用不足150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給予補助。
2、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訓練費不低於12000元,每年訓練最長不超過10月。
3、輔助器具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含產品及評估適配費用);裝配假肢、矯形器,平均每人補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費用);助聽器每人補助不超過6000元(含全數字助聽器2臺、驗配及1年內調試);人工耳蝸產品,每人補助不超過5萬元。
4、同壹項救助服務同壹年度內僅補助1次,多重殘疾的按照相應殘疾類別救助標準給予補助。輔助器具適配每3年補助不超過1次(矯形器適配每年不超1次)
註:救助內容和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政策結合全區實際進行適時調整。
補助標準:被大學本科或專科錄取當年的殘聯學生,每生壹次性補助2000元。
四、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壹)救助對象和條件
康復救助對象。康復救助對象為西秀區戶籍(或在西秀區領取居住證)經濟困難家庭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在優先滿足以上人群的基礎之上,經康復機構評估具有較好康復效果的殘疾兒童救助對象年齡可延長至14歲。
(二)救助內容
1、視力殘疾兒童:眼科手術(包括白內障、青光眼、斜視眼、眼瞼疾病、角膜疾病、結膜腫瘤疾病等)、低視力視功能訓練、低視力助視器驗配。
2、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助聽器適配、聽覺言語康復訓練。
3、言語殘疾兒童:發聲功能和嗓音、言語康復訓練及輔助器具適配。
4、 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包括術後調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復訓練(包括術後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後的康復治療、運動功能、轉移功能、認知能力、言語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會參與能力等)及輔助器具適配。
5、智力殘疾兒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6、孤獨癥兒童:認知、情緒及行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三)救助標準
1、手術類:手術費補助每人不低於15000元(實施人工耳蝸手術的含植入手術、術後開機及4次調機費)。手術費用不足150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給予補助。
2、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訓練費不低於12000元,每年訓練最長不超過10月。
3、輔助器具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含產品及評估適配費用);裝配假肢、矯形器,平均每人補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費用);助聽器每人補助不超過6000元(含全數字助聽器2臺、驗配及1年內調試);人工耳蝸產品,每人補助不超過5萬元。
4、同壹項救助服務同壹年度內僅補助1次,多重殘疾的按照相應殘疾類別救助標準給予補助。輔助器具適配每3年補助不超過1次(矯形器適配每年不超1次)
註:救助內容和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政策結合全區實際進行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