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女士在當地壹家生活博物館工作。她的月薪是2200元,加上500元的績效提成,再扣除相應的保險。所以他的最低月薪應該在2400元左右。但因為當月業績不達標,她被公司罰款3000元。最後不僅沒拿到工資,還需要600元給公司貼。這讓很多人很困惑。為什麽有底薪還要給公司貼錢?
而且演出提成500元。即使業績沒有完成,也只應該從業績提成中扣除,基本工資不應該壹起扣除。而且公司這樣扣員工工資是違法的,因為如果公司要扣工資,需要遵循公司的規章制度,而不是只在微信群裏說扣多少錢。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合理,那麽員工也可以拒絕公司扣工資。
而且這個女的既然有2200元的底薪,就算業績不達標,也要保留2200元的底薪。馬上就要春節了,大家都想用前年最後的工資回家過個好年。如果妳辛辛苦苦幹了壹個月,連基本工資都沒拿到,卻要還給公司,那就太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