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於供應商屬於賣方,向買方銷售商品,買方的會計處理如下:
1.因為紅字發票對應的是上月開具的藍字發票,上月已認證抵扣的進項稅要在收到紅字發票時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色)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移(紅色)
貸:應付賬款(紅字)
2、並收到正確的藍色發票購買正確的發票,然後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正確的進項稅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二、供應商屬於買方,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應收賬款(紅字)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商品銷項稅(紅色)
企業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有哪些?
首先,賣方
賣方開具負發票的申請(前提是發票未認證,且發票在180天認證期內)如下:
1.如果買方因開票錯誤而拒收專用發票,賣方必須在專用發票的認證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申請表,並在申請表上用藍色填寫具體原因和相應專用發票的信息。
2.如因開票錯誤等原因導致專用發票未送達買方,賣方應在開具錯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申請表,並在申請表上以藍色填寫具體原因及相應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賣方出具的說明具體原因、具體錯誤項目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
發生銷售退貨或銷售折扣的,除按《通知》規定辦理外,賣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將此項業務相應的會計憑證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買方
1.如果買方已認證的增值稅發票在退貨或開票錯誤的情況下需要開具負面發票,買方應申請負面發票。
2.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無法認證的,由買方填寫《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填寫具體原因及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書》。買方不得轉讓進項稅。
3.買方購買的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抵扣範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買方填寫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填寫具體原因及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通知書。買方不會轉移進項稅。
收到采購紅字發票後如何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