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押車輛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車輛掛靠是指個人購買車輛並將其掛靠在客貨運輸企業,以企業名義經營客貨運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車輛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車輛來電怎麽處理?
1.附屬車輛轉入公司時,會計分錄為:借:固定資產,貸:其他應付款;
2.每年計提車輛折舊時,會計分錄為:借:其他應付款,貸:累計折舊;
3.每年收取管理費時,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相應的業務稅費約定由乙方支付的,按應付金額進行會計分錄:借記:其他業務費用,貸記:應付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