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期
(1)審計報告日期後60天內;
(2)或暫停審計業務後60日內。
2、備案要求
如果對客戶的同壹財務信息出具兩份或多份不同的報告,應分別歸入最終審計文件。
二、審計工作底稿的期限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審計工作底稿自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註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審計工作底稿自暫停業務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註:零部件保存期的開始日期不得早於集團項目組出具集團審核報告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