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貼現是指企業以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借款,銀行根據應收票據金額扣除壹定期限的貼現利息後,將余額支付給企業的融資行為。
在貼現業務過程中,貼現利息是企業向銀行支付的利息,貼現率是銀行計算貼現利息的利率,貼現收入是企業從銀行取得的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貨幣收入。
貼現利息和貼現收入的計算公式如下:
貼現收入=票據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日×貼現率×貼現期限
貼現期限=票據期限-企業已持有的有息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為其票面價值加上按照票據規定的各期利率計算的利息;無息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為其面值。
應收票據貼現的計算過程可以概括為以下四個步驟:
第壹步:計算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
第二步:計算貼現利息。
貼現利息:到期日×貼現率÷360×貼現天數。
其中:貼現天數=票據期限-持有票據期限。
第三步:計算貼現收入
貼現收益=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第四步:準備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凈貼現)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和票據面值之間的差額)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和票據面值之間的差額)
貼現利息是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持未到期的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同意給予現金,但銀行必須根據貼現利率和承兌匯票剩余天數,從匯票金額中計算扣除壹部分款項,從承兌匯票金額中扣除的這部分款項就是貼現利息。根據規定,貼現利息應根據貼現金額、貼現天數(銀行向貼現單位支付貼現票據之日起至票據到期前壹日止的天數)和貼現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