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購買印花稅票或支付印花稅時(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借:營業稅金及附加,貸:銀行存款。
法律客觀:《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有關問題銜接規定》第二條原制度設置了“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和“所得稅”科目。新準則設置了“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和“所得稅費用”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相比有所調整。由於原賬中上述損益類科目年末無佘額,不需要進行轉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