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者調整減少以前年度虧損的,借記有關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企業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和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應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2.因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或減少而增加的所得稅,應在本科目反映,即應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企業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應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有關科目。
3.上述調整後,本科目余額應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結轉後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無余額。
二、關於“管理費用多0.04元”的問題。根據會計中“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分析會計事項的重要性,做出合理的會計處理。顯然,如果妳發現了往年多收0.04元管理費的問題,鑒於金額較小,建議不要調整往年損益。如果是審計師提出妳公司必須調整多收的0.04元管理費,那就是審計師的找茬,不予理會。妳真的需要做會計調整。會計分錄如下:
1.鑒於管理費用過高,需要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的,應當:
借:相關科目0.04元。
貸:上年損益調整0.04元。
2.結轉後的上年損益調整賬戶。
借方:上年損益調整0.04元。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0.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