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報銷:員工差旅費、出差購買的飛機票、意外保險的住房補貼:企業提供住房補貼,尤其是外籍個人,員工憑發票報銷,但由於員工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發票擡頭必須是員工個人的名字;
2.否則,個人增值稅發票擡頭屬於個人,但無法證明業務與公司業務之間的關聯性,因此無法報銷。
與企業經營活動相關且符合真實性、合理性等稅前扣除原則的個人發票,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以下是比較常見的:
1,允許稅前扣除的醫療票據,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體檢的票據;
2.與差旅費有關的發票,如餐飲發票,交通費用,如機票、火車票、住宿發票;
3.辦公通訊費:對於業務,如符合條件的聯系客戶的通訊費,手機登記為員工,也給個人開發票;企業按照企業規定,符合條件的可以報銷;
4.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符合職工教育經費開支範圍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費用;比如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費用可以開發票報銷;
5.企業聘請專家、顧問為企業進行咨詢管理,承擔對方往返交通費用(對方不壹定是公司員工,機票是相關個人的名字);
6.企業邀請個人辦理事項:根據合同約定,個人辦理事項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如差旅費等,個人以個人名義取得發票給企業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
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抵免額不得超過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