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照贛發改收費〔2017〕340號文件中新的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從2017年11月10日起,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考試費收取標準確定如下:初級會計資格每人每科56元,中級會計資格(會計師)每人每科56元,高級會計資格(高級會計師)每人每科65元。
二、各設區市財政局向省財政廳上繳的考務費為:初級會計資格每人每科20元(含上繳財政部6元),中級會計資格(會計師)每人每科20元(含上繳財政部6元),高級會計資格(高級會計師)每人每科45元(含上繳財政部15元)。江西省財政廳收取的考務費繳入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三、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是規範考試收費管理,減輕廣大考生負擔的重要舉措,各設區市財政局應認真貫徹落實,嚴格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四、本收費標準向社會公告,接受價格、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江西省財政廳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