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繳納當月社保分錄要怎麽寫?
繳納當月社保問題分錄例子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保 繳納時: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司承擔)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企業已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15日(含當日)內所申報的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15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 每月向社保公司繳納的是當月的社保額。而每月工資發放的都是上月的工資額。所以,繳納社保時分錄(按據實列支的原則可以不計提):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我們這裏交現金,有的地方可通過銀行劃款)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二、養老保險繳費方式
1.個人繳費 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暫設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提高繳費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 國家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每年補貼30元。允許有條件的試點市州、縣市區對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辦法由市州政府制定,報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實施。 已經按照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領取養老金的,且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同時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未滿60周歲的,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照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綜上所述,繳納當月社保分錄正常按照事實填寫即可,且公司要寫清增減人員,方便繳納社保,,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才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