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並且,非累積可贖回優先股屬於復合金融工具,負債部分為贖回金額的A B C貼現值。負債部分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的利息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而與權益部分相關的股利支付應當確認為利潤分配;期權,非累積可贖回優先股整體為金融負債,股利支付計入當期D期間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