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請問按照2013開始實行的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正確嗎

請問按照2013開始實行的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正確嗎

事業單位執行收支兩條線,收入和支出不能這樣做的。

1.這個分錄不正確。收支分錄分開做:

借:零余額用款額度

貸:事業收入-事業經費撥款-項目-財政直接支付項目(或財政授權支付項目)

借: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其他經費撥款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不能互用,這個等年底報部門決算的時候,妳報的支出數會和妳的余額表上的數字不壹致,另外年底實際支出出來以後如果跟年初預算數做對比的話也會出現問題的。

3.年末結轉的時候,項目結余是對沖完後收入方有余額自動轉入下年,作為下年的項目年初余額,基本支出余額才需要做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