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負責人是指壹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擔任,全面負責公司財務管理、核算和監督的人員。嚴格來說,只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經驗豐富的人才能勝任。
可以,只要原公司按規定申報納稅就沒關系。如果原公司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稅務局聯系不上該公司,則按非正常企業處理。此時原公司的法人、財務負責人也將被限制在當地其他企業註冊。
財務總監的工作要求
1.貫徹黨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熟悉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政政策和各項財務制度,具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工作,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財務管理辦法。
二是按照預算法,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和政府專項資金預算,及時檢查分析財政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票據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部門預算、重大支出、重要經濟事項必須由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民主理財和“壹支筆”審批制度。
第四,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按照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原則,合理明確劃分會計和出納的工作,做好內外協調。
五、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及時審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定期組織會計檔案的整理和歸檔,確保會計工作符合基本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
6.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評價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的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七、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壹管理,財產檢查每年壹次,健全保管、征用、維修、賠償、報廢、報損和人員交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
八、時刻強化會計職業道德,做到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依法理財。
9.負責對會計及其他相關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和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政策執行水平和專業能力。
會計或出納調離本崗位時,應負責監督。
財務人員可以同時擔任兩家公司的財務總監嗎?邊肖認為這是可能的。對於壹個企業來說,擁有壹支專業的財務人員顯得尤為重要。只要財務人員個人沒有問題,做兩個企業的負責人都不是問題。如何理解這個問題?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