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購卡時的會計分錄
借方:預付賬戶-預付卡
貸款:銀行存款
2.公司將超市卡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應該是員工福利費。
借:應付工資——職工福利費
貸款:預付賬戶-預付卡
3.月底發放福利基金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款:應付工資-福利費
購物卡發放員工福利,因為可以具體量化到個人,可以分割,所以必須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判斷福利基金是否應該征稅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於2002年4月1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網上平臺對有關所得稅政策進行了回復。集體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的收益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在官網2018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說明中也明確表示,受雇企業向個人發送的利益,無論是現金還是貨物,都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不可分割的、沒有量化到個人的群體享有的利益,不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給客戶發購物卡時,賬目怎麽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用於發行。
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主要是中小企業,從大型商場超市外包購物卡用於禮品。
購買時:
借方:預付賬戶-購物卡
貸款:銀行存款等。
(壹)對外贈送主要是為了維護客戶關系。
這種送禮完全是為了維護關系,而且大多是“悄悄”進行的,大家都明白,企業也不會大張旗鼓地公布,所以實務中是計入“業務招待費”的。
但需要註意的是,這種禮品不與銷量或積分掛鉤,企業在贈送後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禮品購物卡與消費積分掛鉤。
企業為了促進銷售,制定促銷政策,當客戶達到壹定的銷售分數或銷售量時,就會贈送購物卡。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會大力宣傳和推廣,以吸引更多的人消費或購物。
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個人通過使用消費積分取得的禮品,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累計消費達到壹定金額的客戶將獲得額外的抽獎機會,個人所得稅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按20%的稅率繳納。
1.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未提前確認消費積分價值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
信用:預付賬戶-購物卡
2 .企業執行新的收入標準等。,提前確認消費積分的價值:
借方:合同負債-消費積分(或:遞延收入)
信用:預付賬戶-購物卡
2.發放的購物卡是我們公司制作的。
如果發放的購物卡是企業自己制作的,比如大型超市企業發放本企業的購物卡。企業雖然沒有收到錢,但是發行的時候就代表了壹種債務。
和上面提到的外包購物卡壹樣,也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壹)對外贈送主要是為了維護客戶關系。
同樣,需要將面值轉換為稅前金額。
借: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等。
信用:預付款-預付卡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二)贈送與消費積分掛鉤的購物卡或購物抽獎。
1.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未提前確認消費積分價值的,禮品卡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
信用:預付款-預付卡
2.企業執行新收入標準,提前確認消費積分價值的,通過發放購物卡減少負債。
借方:合同負債-消費積分(或:遞延收入)
貸:預付賬戶-預付卡
3.推廣彩票的,按“偶然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客人不需要現場繳稅,需要按照面值折算成稅前金額。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
信用:預付款-預付卡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購物卡繳稅的分錄是什麽?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員工在領取購物卡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在企業的財務上,從購卡開始就需要進行賬務處理。具體步驟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