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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編寫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存貨的會計分錄

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交換的資產應當與被處置的資產同等對待,交換的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核算。

借方:庫存商品/固定資產(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算,

資產處置損益(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或借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銀行存款,

以賬面價值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按照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

借方:庫存商品/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庫存商品/固定資產清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