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材料是指以實際成本計價的企業所使用的由智購入的原材料的核算項目。它們的目的是核算采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賬戶的性質是資產賬戶。
在途材料都是資產科目,其借方記錄增加,貸方記錄減少。因此,在途材料的期末借方余額,表示企業已支付或已開具承兌發票但尚未到達或入庫的在途材料和采購成本。
延伸資料案例:奧龍企業是壹般納稅人。2065438+2008年3月5日從大華公司購入材料A 4萬元,增值稅6400元。材料尚未驗收入庫,貨款全部以銀行轉賬支票支付。
1.財務部門根據收到的大華企業的發票存根聯和轉賬支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料-物料A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400。
貸款:銀行存款46400。
2.2065438+2008年3月20日,材料A到達奧龍企業,驗收入庫,結轉材料A的采購成本,財務部門應根據材料的收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A料40000。
借:在途材料-A材料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