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業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及費用應按規定進行單獨的賬務處理:
(壹)企業在收到搬遷補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它應付款-專項應付款
(二)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以凈損失額來核銷專項應付款:
1、核銷固定資產及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作會計分錄;
2、將“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轉入“其它應付款-專項應付款”科目進行核銷;
(三)發生拆卸、運輸、重新安裝機器設備的費用時,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借:其它應付款-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現金或應付款
(四)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的攤余價值,現因搬遷而滅失,直接核 銷專項應付款:
借:其它應付款-專項應付款
貸:無形資產
(五)支付職工的安置費,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借:其它應付款-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六)企業搬遷結束後,在搬遷完成年度或在第五個年度,進行搬遷清算,將余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作轉增營業外收入處理。
借:其它應付款-專項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七)企業搬遷結束後,如有搬遷損失,可以壹次性在搬遷完成年度,作為企業損失扣除;或自搬遷完成年度起,分3個年度均勻作為企業損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