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範圍:
1.雇員的工資和津貼。這裏所說的職工工資,是指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動報酬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等單位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為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等提供勞務。,包括新聞出版單位支付給作者的稿費,各類學校、培訓機構支付給外聘教師的講課費,以及設計費、裝修費、安裝費、制圖費、化驗費、檢測費、咨詢費等。
3、根據國家制度和法規的規定,授予個人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和國家規定的個人其他費用,如退休金、撫恤金、學生助學金、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
5.收購方從個人手中收購金銀、手工藝品、廢舊物資等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格。
6.商務旅行者必須隨身攜帶的旅行費用。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過結算起點的,實行銀行轉賬結算,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報國務院備案。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需要以現金支付的費用。就像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現金支出。對於此類費用,現金支取單位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單位會計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核同意後支付現金。
除上述第5、6項外,其他項中支付給個人的現金每人不超過1,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在指定銀行存入儲蓄存款或以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企業與其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範圍內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以轉賬方式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