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材料8000
貸:應付賬款8000。
(會計原則中可能不考慮增值稅)
2.壹批采購物資已入庫,已收到6000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6000
貸款:銀行存款6000元。
3.國家投資設備1套,價值2萬元;
借:固定資產20000。
貸款:實收資本20000元。
4.向銀行借3個月的貸款3萬,存入銀行;
借方:銀行3萬元。
貸款:短期貸款3萬元
5.追回之前欠的2萬元貨款,存入銀行;
借方:銀行存款20000元。
貸:應收賬款20000
6.以現金和800元預付買方差旅費;
借:其他應收款800
貸:庫存現金800
7.用銀行存款2萬元償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2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2萬元。
8.接受某單位捐贈的機器設備3臺,價值30萬元;(註:使用“資本公積”科目)
借方:固定資產30萬元。
貸款:資本公積30萬元
9.用銀行存款20000元支付廣告費;
借方:銷售費用2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2萬元。
10.用銀行存款20000元繳納應納稅款;
借:應交稅費2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2萬元。
11.用現金500元購買辦公用品;
借方:管理費500
貸:庫存現金500
12.從銀行提取現金2000元;
借:庫存現金2000
貸款:銀行存款2000
13.轉盈20000元,增資;(註:資本為“實收資本”或“股本”)
借方:盈余公積20000。
貸款:實收資本20000元。
14.以銀行存款方式繳納罰款2000元。(註:罰款放在“營業外支出”中)
借方:營業外支出2000
貸款:銀行存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