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賬本保存年限為30年。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大類。定期保管期限壹般分為10年和30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保管10年。會計賬簿需要保存30年,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會記賬簿中,原始、匯總、記賬的保存期限都為15年。銀行存款、現金類日記賬、固定資產類卡片為25年。
其他類中,銀行余額調節表與對賬單為5年,移交清冊為15年,保管清冊與銷毀清冊則需要永久保存。
會計憑證及賬簿的簡介: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信息的載體。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其他輔助性賬簿保管期限為30年。
會計賬簿是企業重要的經濟資料,需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賬簿管理分為平時管理和歸檔保管兩部分。各種賬簿要分工明確,指定專人管理,賬簿經管人員既要負責記賬、對賬、結賬等工作,又要負責保證賬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