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09:00–2023年3月3日17: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2月21日09:00–2023年3月4日12:00。
3.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2月21日09:00–2023年3月4日17:00。
考務技術
(二)網上確認
1.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會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後壹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40室)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後,除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
若出現由於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的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8-83968833。
(四)報名註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單位申請,經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並於開考前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後,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統壹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註。
四、考試
(壹)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面試由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統壹組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註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於筆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擬招聘的人數,在3:1的比例範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壹並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以及戶口簿(灌南生源地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籍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原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範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後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應聘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後不再遞補。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繳納100元面試費。
符合減免政策的,憑有關證明在資格復審時辦理減免手續。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考察內容主要是日常表現、報考資格條件、本公告規定的不得報名之情形等情況,在公安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視為不合格。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缺額的可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核準聘用後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投訴舉報,將及時核查處理。
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兩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後簽訂首聘3年合同,人員工資待遇按最低工資標準2倍計算(目前每月1840*2=3680元),分為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考核合格續簽人員工資待遇將相應增長;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監委、縣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接受社會監督。
對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灌南縣紀委監察委第壹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3931698。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
2023年2月20日
附件.灌南縣政務服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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